江环委办〔2020〕25号江南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《江南区水污染防治行动2020年度工作计划》的通知
江环委办〔2020〕25号
江南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
关于印发《江南区水污染防治行动2020年度
工作计划》的通知
各镇人民政府、各街道办事处、各有关单位:
经城区政府同意,现将《江南区水污染防治行动2020年度工作计划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江南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
2020年9月1日
江南区水污染防治行动2020年度工作计划
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、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,是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起步之年。也是《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》《广西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》《南宁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》“十三五”终期考核年,为切实保障我辖区水环境质量,确保《南宁市江南区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》各项目标任务如期顺利完成,根据《南宁市水污染防治行动2020年度工作计划》,结合我城区实际,编制实施本计划。
一、总体要求
贯彻实施《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》《南宁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》《南宁市江南区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》和《南宁市江南区水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(2018—2020年)》,以改善和保持水环境质量为核心,分解落实重点任务,突出阶段性工作重点与工作目标,明确各镇政府、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责任,统筹部署我城区2020年水污染防治工作,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,系统推进我城区水污染防治、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。
二、水质目标
2020年,辖区2个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%;邕江老口监测断面水质每月达到或优于Ⅱ类水质;完成国家、自治区规定的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目标。
三、组织机构
成立2020年江南区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,成员名单如下:
组 ???长:华荣春 ?政府副区长
副 组 长:唐日上 ?政府办公室副主任
张济锋生态环境局局长
成员单位:区委组织部、编办、发展改革局、教育局、科技局、经信局、民政局、财政局、人社局、自然资源局、江南生态环境局、住建局、交通运输局、水利局(河长办)、农业农村局、卫生健康局、应急管理局、审计局、市场监督管理局、城管局、江南公安分局、机关事务管理局、乡村办,江南工业园区管委会,各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。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设在江南生态环境局,办公室主任由江南生态环境局局长张济锋同志兼任。
此项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。
四、2020年度工作任务
按照《南宁市江南区水污染防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》《南宁市江南区水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(2018—2020年)》要求,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,具体工作参照“附件1: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”实施。
各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对本辖区的水污染防治工作负总责,《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》中各项任务确定的各牵头单位、配合单位要严格落实本工作计划各项工作,确保辖区地表水、集中式饮用水、地下水、黑臭水体治理等达到南宁市《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》的年度目标要求。各牵头单位、配合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,密切配合,形成强大合力,全力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实施。
五、考核方式
由城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牵头,各有关部门组成考核组,参照国家颁布的《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规定(试行)》,对各镇政府、街道办事处及各部门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年度工作进行考核。
六、责任追究
城区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牵头部门对各镇政府、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开展“水十条”工作进行综合督查;对未按照工作要求或时间节点开展工作、水质考核不达标监测断面的相关单位,按程序提请城区政府予以通报批评,并按照《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(试行)》对相关责任人启动约谈或问责程序。
附件:1.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
3.工业集聚区名单及其配套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或污水处理建议
4.2020年度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任务清单表